“陛下,天色已晚。前方探马查明,一里地外有供旅客使用的水井,三里外还有一片湖泊,我们可以在此扎营。”高大黑色骏马上的巴利斯坦大声向身边的女王喊道。
    作为骑兵箭头的丹妮又奔跑了三公里才减缓马速,在狭长湖泊边缓缓停下,猛地一抬右手,大喝:“停!”
    一令即出,万军立从!
    片刻功夫,身后五万骑马战士,和另外五万匹缰绳拴在骑兵马鞍上、马背上托着干瘪小麦麻袋的战马一齐停下。
    “就地扎营,白旗军修建营寨。”
    灰虫子打马出列,应诺道:“是。”
    以黑龙视角眺望一望无际田野,丹妮又道:“自由之翼带牛马四散放牧。”
    “是!”疤背西蒙与胖子莫罗诺一起应诺。
    “近卫军列队在林子西南方守着,三条龙将从东北方向驱赶猎物。”丹妮瞥了眼已经飞向西边山脉的绿龙与白龙,笑着说道。
    “遵命!”琼恩神色敬畏地看着丹妮应道。
    “黄旗军统领,阿戈,塔科。”丹妮喊道。
    “卡丽熙。”
    “陛下。”
    阿戈和一个黑人一起站出来。
    “两万民兵一分为二,一万人搭建营帐与灶炉,一万人去海边捡鱼。”丹妮古怪道。
    “是。”
    “嘶嘎——”
    “唧唧......吱吱......吼吼......”
    三条龙在几乎贴着树梢,分三个方向在东方密林上空吼叫,时不时还喷一口火,林子里的野猪、麋鹿、獐子、老鼠、兔子,甚至老虎与野牛,发了疯一般混在一起,向前盲目逃窜。
    “轰隆隆......”
    千万只动物奔跑的声音越来越大,林外列阵等候的士兵紧张握紧手中盾牌,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前方。
    “弓箭手,上弦!”红发莱拉爵士大声咆哮。
    “轰隆隆......”
    山羊与野狼组队的混合兽群如海浪一般冲出树林,向着前排的盾牌手迎面扑去。
    “射——”
    “嗖嗖嗖......”
    万箭齐发,各类动物的哀嚎声响起一片。
    莱拉笑着对身边的大胡子布鲁斯说道:“大丰收呢,熏干了可以吃好几天,陛下这种搜集军粮的法子太棒了。”
    “巨龙驱赶森林动物,陛下怎么想到的?”看着长枪兵捅死一直跃过盾牌的黄皮猛虎,布鲁斯感慨万千。
    怎么想到?
    丹妮见过太多次大黑他们捕猎的场景,一进入森林,吼两嗓子,群兽狂奔,然后俯冲而下,一口龙炎喷向体型最庞大的野牛。
    “别说森林中的猎物了,你看......”莱拉指着向大海方向飞去的三条龙,笑着道:“龙还能潜入大海寻找并驱赶鱼群,今晚有鲜鱼汤喝了。”
    也的确,天黑前,在一万民伕欢呼声中,一片银白色的鱼浪划破海面,跃上前滩宽广的沙地上。
    然后他们举着弯刀、短剑、缺口长剑、斧头等乱七八糟的武器冲向海滩,捡起还在蹦跳的鳕鱼、金枪鱼......剁掉脑袋和尾部,就着海水洗干净内脏,把大块躯干放入竹篓里,接着又去捡下一条......
    没错,对鱼头和鱼尾,那些民伕直接就扔了,奢侈的很。
    不过也有民伕会搜集一些鱼泡、鱼籽、大个鱼头,这是为女王陛下准备的。
    毫无疑问,无论清蒸鱼头,或者火龙椒爆炒鱼泡,又或者牛骨汤炖鱼籽,都比单纯的烤鱼肉好吃百倍,也更有营养。
    丹妮曾经多次向自家小弟推广美味的天朝美食,他们也并非觉得味道不好,主要因为制作过程太麻烦。
    作为女王,丹妮有专门的厨师为她精加工食材,可那些民伕忙了一天,累都快累死了,几乎躺下就能睡着,哪里有心思搞繁琐的清蒸鱼头,或者等几个小时,就为了熬出牛骨浓香?
    要不是丹妮告诉他们,吃骨髓可以强身健体,还教了一种用刀剑劈开筒子骨的法子,那些人啃完肉便将手腕粗的野牛腿骨扔了。
    是夜。
    木头宫殿中央的篝火映得丹妮脸颊红彤彤的,可她看向手中信笺的眼神锐利无比,充满杀气。
    “渊凯决定坚壁清野。”她冷冷道。
    巴利斯坦疑惑道:“我们早已考虑到那种情况。”
    丹妮眼神阴冷:“最彻底的坚壁清野,大贤主穆里尼奥下令,尽可能地将庄园内的粮食转移到凯渊城金字塔内,还要焚烧麦田、橄榄林,和带不走的粮食。
    焚烧粮食,破坏水源,我们早已想到。
    但那位大贤主还鼓励奴隶主清洗的‘不稳定因子’——屠杀庄园内的奴隶,避免他们向我投靠。”
    信笺在地图桌周围将领手中专递,每个看到羊皮纸上内容之人皆嘴唇紧抿,神色沉重。
    最后琼恩打破沉寂,叹道:“总算也有一条好消息,吉斯联盟的舰队将在明天,把弥林城两千雇佣兵、一万黄丝披风、一万角斗士奴隶、数百架射龙弩、火油等,全部运送到凯渊。”
    “怎么那么多黄丝披风?我记得两个月前,弥林还只有两千黄丝披风维持秩序。”近卫军大队长赫曼·陶哈骑士疑惑道。
    琼恩叹道:“肯定是新招募的,奴隶湾三座城邦,弥林位置最好,有海运,有联通拉札人的河运,还背靠多斯拉克海......
    弥林可算奴隶湾的首府,城市面积最大,吉斯贵族最多,吉斯族人口也最庞大,差不多有15万。”
    “呵呵呵,十五比一,弥林青壮年吉斯人几乎都去了渊凯?”疤背西蒙傻笑道。
    胖胖的莫罗诺骑士摸着自己的双下巴,疑惑不解道:“为何没有铁军团?连弥林都拼命了,新吉斯的铁军团为何没出动?”
    ......
    “新吉斯的铁军团呢?它可是我们的王牌主力,为何没来?”翌日清晨,渊凯码头,大贤主看着铺满海面的舰队,面色铁青。
    初生的太阳在碧蓝大海洒下一片细碎的金红鳞波,超过五百艘暗红、漆白、黑色、褐色油漆的海船撞破薄薄一层雾霾,为码头带来丝丝缕缕的欢快跳跃的金色阳光。
    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随之而来,就像阳光洒满大地,填满城墙上、金字塔上观望之人的心田。
    “看那,蓝白相间的叉尾旗帜,是风吹团!”
    “风吹团可是西大陆最强佣兵团之一呢,有两千步骑混合的团员。”
    “哇,好多黄丝披风,所有的弥林勇士都来保卫渊凯啦!”
    ......
    普通吉斯人为到来的援兵欢欣鼓舞,也因为无边无际的白帆巨舰骄傲不已,恶龙之母似乎已不能再凭一个名字,便让小儿止啼,大人噤声,贤主色变。
    但大贤主却异常愤怒,向舰队统领质问道:“弥林为我们带来一万名吉斯勇士,你们为何连一小队铁军团都没派来?”
    四座吉斯人的城邦中,位于夏日之海的新吉斯拥有最强海军,所以吉斯联盟舰队统领为一名新吉斯舰长。
    黑红直立短发的瘦个舰长没被大贤主咄咄逼人的气势吓到,不卑不亢道:“大贤主阁下,之前的联军共分海陆三路,弥林与渊凯联军由北向南,新吉斯铁军团第三联队一共2500名勇士渡过吉斯卡利海峡,从旧吉斯东岸北上蠕虫河平原。
    渊凯到阿斯塔波有600公里,旧吉斯到蠕虫河平原也有差不多的路程,但穿越山林古道太艰难,那还是几千年前古吉斯帝国修建的驰道。
    进去难,出去也难,他们现在还卡在蠕虫河尾端沼泽地里呢!”
    “哼,堂堂一个联队竟被五百人挡住,这种丢尽古吉斯军团脸面的事我也知道,但新吉斯可有五支联队,必要时可以再动员十支,至少该派遣5000人来渊凯。”大贤主冷冷道。
    舰队长不满道:“不止五百,敌方一共两千五百士兵,还占据关卡险要之地......
    也不知那女人为何那么警觉,第三联队的突袭行动似乎早被她发现了,还针对性地在狭长山谷上铺满火油和滚石。
    铁军团每一位成员皆是血统高贵的鹰身女妖之子,多数人甚至具有伟大传奇英雄的姓氏。
    每损失一名战士,便会在新吉斯议会引起极大震动,这次一下冤死六七百勇士,你还指望议会再派遣两支联队过来?”
    新吉斯的“铁军团”模仿自历史辉煌的旧吉斯帝国军团,新吉斯岛上的男性自由公民皆需要进入军中服役三年,训练和装备都与无垢者相似。
    或者说,无垢者也是仿照吉斯帝国军团打造的。
    服役士兵中最精锐的战士可以选择成为职业军人,也即是加入铁军团。
    新吉斯能在海盗横行的黄金水道站住脚,毫无疑问,铁军团真的非常铁,可能并不比无垢者差。
    第一次“反龙母战役”,新吉斯也出了大力气,不仅派精锐舰队参战,还派遣一支联队偷入蠕虫河流域,想要一举摧毁丹妮的统治根基——肥沃土地上的庄园。
    因为有信鸦快速而稳定地传送信息,按照原计划,三路大军几乎可以在同一时刻对阿斯塔波发动攻击。
    即便海军与佣兵无法一次性打下阿斯塔波——吉斯人不傻,充分考虑到8600名强大无垢者的力量——铁军团也能肆意纵横在蠕虫河平原,焚烧丹妮治下所有庄园和粮仓,新自由民奴隶也会被屠杀殆尽。
    说实话,如果没有龙,吉斯人计划还真能成功。
    丹妮一个刚来到奴隶湾的新人,如何能知道6000多年前的古吉斯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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