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龙,你什么意思,今天是我们开业的大好日子,你给我们送钟?”
    刘华没有忘记使命,第一个站了起来。
    “怎么,不行啊?”
    雷龙的小弟也站了出来,双方一触即发。
    “华仔,退下...”
    林耀挥了挥手,示意雷龙自己说。
    雷龙蔑视八方,双手插在口袋里,吊儿郎当的走到众人面前,开口道:“我没什么意思,想提醒你们注意时间,是你们自己想歪了,怪我喽?”
    看热闹的人纷纷退后,给双方腾出打架的场子。
    林耀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冷,雷龙的天雷会,是靠给人看场子维持的。
    他的场子不用雷龙照看,雷龙分不到油水,心有不满很正常。
    但是这不代表,雷龙就能跟他闹事。
    七大公司之间,谁没有自己直属的生意,雷龙怎么不去别处闹。
    还不是看他初来乍到,名声不显,打算踩着他威风威风。
    “你好棒,我会给你回礼的!”
    林耀对着刘华吩咐一声:“将落地钟抬进去,给雷先生好好备着,等他出殡的时候打一副棺材,到时我亲自给他送去。”
    “是老大!”
    刘华大声应下,招呼着小弟抬钟。
    “你说什么,咒我死啊!”
    雷龙也是混江湖的,对生生死死之类的话很敏感。
    “我没说你啊,我在别处认识一个雷先生,他快要死了,我要给他打一副棺材,不行吗?”
    林耀走上去,二人离的很近,低语道:“今天是我开业的日子,我不想理你,过了今天咱们好好玩。”
    “哼,怕你玩不起。”
    雷龙敢来闹事,就不怕林耀会报复。
    不就是倪家吗,旺角是七大公司的旺角,还轮不到倪家说话的份。
    想插旗,也不问问他雷龙答不答应。
    几十号小弟,吓死人了。
    他手下有三百多人,他炫耀过吗?
    还不放过我,到时候,看谁不放过谁。
    “老大,雷龙太不给我们面子了,要是不给他点厉害尝尝,旺角的人还以为我们是软蛋,以后岂不是谁都可以来踩一脚?”
    等到雷龙带人走后,刘华来到林耀身边小声说道。
    林耀微微点头,开口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打起来不好看,过了今天,你想怎么样都行,我只有一个要求,要办得漂亮!”
    “放心吧老大。”
    刘华一口答应下来,根本不在乎雷龙是不是有几百号兄弟。
    “回头再调查一下,今天的事是雷龙自己的意思,还是有人怂恿他这么干的。我觉得,这不是雷龙一个人的事,背后还有其他公司在支持。”
    林耀看事情从不看表面,七大公司有四个送了贺礼,不代表他们真是对你好。
    同样,没送贺礼的三手帮,白帮,也不代表跟你过不去,朋友还是敌人,不是那么好定义的。
    当然,雷帮不用想了,人家都打到门口来了,肯定不是朋友。
    “雷龙!”
    林耀念叨着这个名字。
    雷龙看上去三四十岁,此人出自《旺角风云》,是一个睚眦必报之人,心胸很小。
    要是他没有记错,雷龙的雷帮和朗青的福生帮,两个帮派之间一直很不对付。
    其他社团暂且不说,如果他收拾雷龙,福生帮肯定是乐见其成,甚至会出手帮忙的。
    “刀仔,回头把送礼的帮派名单统计一下,以后有事记得给人家回礼。”
    “另外再吩咐下去,今晚营业到十二点,十二点后,所有人都去地下酒吧集合,我要在那里给兄弟们摆酒,晚上再一起唱歌。”
    林耀一条条的吩咐下去。
    一晃,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到了晚上关门的时候,一统计,今天的净利润高达两万。
    高的地方是因为酒吧第一天开业,捧场的人很多,尤其是福生帮的大佬朗青,看到林耀和雷龙起了冲突,当晚足足领了三十个小弟来捧场。
    虽然朗青只是喝酒,没跟林耀说什么。
    可林耀也不是傻子,对方带人来撑你就是在表示亲近,以后未必没有合作的可能。
    “依稀往梦似曾见,心里波澜现!”
    “抛开世事断愁怨,相伴到天边!!”
    吃饱喝足,林耀带人坐在酒吧内,啤酒免费喝,还有小妹陪唱,让大家好好放松一下。
    看着站在舞台上,和傻强合唱《铁血丹心》的刘华,林耀笑的鼻涕都快流出来了。
    铁血丹心本是男女合唱,两个大老爷们一起唱,给人的感觉怪怪的。
    不过下面的小弟们却很热情,傻强是地下酒吧的看场老大,刀仔是游戏厅的看场老大,看两个老大在上面合唱,就像阿里的员工看马芸玩金属乐一样,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过。
    “在这浮躁,喧嚣,又处处透露着冰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阶级和位置。”
    “做古惑仔,不是我们想做,而是我们没有办法,没有选择的权利。”
    “你们算过没有,如果你们出去做工,多久能攒到一百万?”
    林耀坐在沙发上,给身边的小弟们传播负面情绪:没算过不要紧,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一辈子都不够。”
    “话说回来,不打工,想要做生意,你需要有本钱。”
    “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资本,而且你会害怕,你只有五万块存款,不顾一切的去做生意,万一赔了怎么办,以后总不能喝西北方吧?”
    “有人跟我说,创业的最好年龄是22一28岁,我问他为什么。”
    “他告诉我,一个人过了28岁,眼看着奔三十去的时候,他会变得越来越胆小。”
    “他的年纪,已经过了可以承受失败的年纪,上面有五六十岁的父母,下面有嗷嗷待哺的妻儿,你说他怎么能狠得下心,拿出一切再去赌一个未知的未来?”
    “可是22一28岁这六年间,又是一个男孩人生中最低谷的时候。”
    “父母已老,自己还没有在社会上立住,不管是经济、能力、还是眼界,都没有成熟稳定。”
    “你说,一个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家世很好,只是个普通人,他又能承受几次失败?”
    “他没法承受,同样,到他可以承受的时候,他的年纪又会制约他。”
    “我们不想当古惑仔,却不得不承认,古惑仔是这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是所有学习不好,家庭条件一般,又渴望成功的男孩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条路。”
    “这很可悲,但是我们没有能力改变,只能做好我们自己。”
    “有钱人的生活朴实无华,而且枯燥。”
    “可我们呢,只有一杯啤酒的快乐,请问,一杯酒又能喝多久?”
    “你们看看在场的这些人,除了当混混以外还能做什么?”
    “你可能说他们可以去打工。”
    “是啊,他们可以打工,做一个社会底层的螺丝,然后呢?”
    “浑浑噩噩一辈子!”
    “所以在大家看来,混也是一种生活,还是距离成功最近的生活。”
    看着喝着啤酒,肆意放纵青春的马仔们。
    林耀一时间很是感慨。
    “耀哥,别想这么多了,一起唱歌吧,路是自己走的,走错了,怪不得别人。”
    刀仔坐在一旁,递来了话筒。
    林耀摇摇头拒绝了,他喝不动了,也唱不动了。
    以前他很享受这种生活,但是随着心境的改变,曾经的享受慢慢变得可有可无。
    一如,小时候总想着长大后天天吃巧克力的孩子,长大后再吃,却觉得巧克力太腻了,不喜欢吃了。
    “大哥!
    “你唱会歌吧!!”
    “别摸了...
    林耀低头,看了眼怀中的少女,无奈的叹了口气。
    生活,就是这么无聊,且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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