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者 作者: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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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

    “佛教徒眼中处处皆佛,基督徒看来事事都是上帝的安排。那东西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若能看见,只说明一点。——你已经快脱离‘一般人’的范围了。”

    卫远扬有点难理解:“脱离了会怎样?”

    “要是一个人整天嚷嚷着有妖怪,别人会怎么想。”

    “神经病。”

    “那就是了。”他笑。

    卫远扬消化了一会,又说:“不对,如果我们几个都能看见,说明那东西不就是那个啥,‘客观存在’的吗。既然客观存在,那就是看见和看不见的区别了,就跟近视眼和5.0一样。作为近视眼,不能歧视5.0,他们凭什么说我神经病。”

    齐谐笑:“你还真以为世界上有‘客观’这种东西。”

    “当然有。”

    “好吧。”

    “什么叫好吧,本来就是!”

    “是是是。”齐谐往茶盏里添水。

    卫远扬一跷二郎腿:“不然呢?”

    “我都说是了,你还问甚。”

    “那明显是糊弄我!”

    “你还回不回警队了。”

    “这是事关我神经病与否的重大问题,必须搞清楚!”

    “等你搞清楚就离神经病更近一步了。”齐谐说,“人只能看到自己理解范围内的东西,也只能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去看东西。至于那只鬼,是因为我们对它有着同样的理解,在我们眼里,它才以同样的形态存在。”

    “那别人也可以试着和我们一样理解嘛。”

    “与此同时那个人也成了神经病一员。”

    “而且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哪里算神经病了。”

    “普通人认为跟自己不一样的都叫神经病。”

    “而且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明明是超能力!”

    “神经病才会说自己有超能力。”

    卫远扬没了表情。

    向后靠进椅背,齐谐摇起折扇:“总之你别跟我走得太近为好,否则保不准会变成什么样。”

    卫远扬挤了挤眼:“还能变成什么,超人?”

    “我没有说笑,你好自为之。”

    “那你呢?你成天和那些怪东西打交道,就不怕出事?”

    “先管好你自己吧,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

    “你才太监!”

    “快把那只盒子给我还回来。”

    “知道啦,真啰嗦,我又不会把它拆了炖汤。”卫远扬不耐烦地嘀咕。

    “我是怕它把你拆了炖汤。”齐谐莞尔,等门关上,收起了笑脸。

    才两年,比之前早了那么多。他自言自语地端起盖碗,不经意望向那只装着日记的矮柜。

    “是你啊,好久不见!我想想,对,从你们举家搬去江苏就没再见过了,整整九年了。”

    脑海里,丁隶一如既往展开笑脸。

    算了,也无所谓,早知道有这天的。

    齐谐挥散那画面,再抿一口甘露醇香。

    ☆、妆

    传说很久以前,有个安详的小山村,那里的人可以风平浪静地活到很老很老。渐渐地,村中人口越来越多,生活愈加艰难,最后每当婴儿出生,大家都心情沉重,难得有人死掉,才是值得庆祝的节日。

    大约是七八岁的时候,丁隶从他那儿听来了这么一个故事。

    没头没尾的,他讲完就走了,丢下自己在爷爷的追悼会上一头雾水,连刚刚哭完的鼻涕都忘了擦。

    “我干嘛要梦见这事。”丁隶揉着睡眼,飞机在平流层底部匀速巡航。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丁隶只知道两家是世交,他们两人和几个堂亲自小就玩在一起。那时候,就听长辈都喊他“阿静”,丁隶也不懂具体是哪个静,只觉得他不太爱说话,便在脑内自动配上了这个字。

    “阿静,你大丁隶半年,是哥哥,要谦让弟弟。去,把积木给丁隶,两个人握手和好。”

    身为幺孙,又深谙讨大人高兴的办法,丁隶每次撒娇没有要不来的玩具,即使那些东西他并不是那么喜欢。

    果不其然,阿静极不情愿,却不敢违逆父辈,伸手把积木盒子推了过来。

    “谢谢阿静哥哥。”他不忘得了便宜卖乖。

    对方没怎么理他,到一旁玩去了,直到客人走了之后他才发现,纸箱里自己最喜欢的小汽车少了三个轱辘。

    随手翻着飞机上的旅行杂志,丁隶不禁笑出声,引得邻座一阵侧目。

    这件事让自己单独记住了他。

    浅色对襟褂,左眼角的泪痣,阿静对于脸盲的丁隶来说很容易识别。不过之所以记得那么清,大概因为他一直是个无比麻烦的存在。——阿静祖父母是老一辈少有的文化人,家教尤其严厉,当丁隶还在唱两只老虎跑得快,他就开始念《四书》了。渐渐地,一手颜体挥洒自如,古琴弹得行云流水,上学时无论成绩还是个头都高出自己一截,就算高中分进了不同班,自己也不时要被老妈叨唠几句“你看看人家阿静”之类。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十七岁。

    某天,阿静忽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用忽然来形容也不对。丁隶托着腮帮,目光停在舷窗上,应该是等他意识到的时候,算算就已经好几年没见了,之后听闻他家搬去了外省,也没有确切音讯。直到有一次,他在北陵路闲逛,无意间登上一家古怪的店铺,看到门后那男人古旧的衣着和眼角的泪痣,九年前的记忆才迅速被翻了出来。

    “敝人斋主,姓齐,单名一个谐字。”他浅笑轻扬。

    飞机放下起落架。

    出国进修一年重踏故土,丁隶朝接机的同事挥了挥手。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他嘀咕。

    “哪有,还不都是老样子。”同事说。

    门后的齐谐,和之前的阿静,有些部分无论如何也难以重合起来。

    丁隶打了个哈欠,时差:“大概是错觉吧。”

    “是你在富饶的美帝呆得太久,忘了这里的航站楼有多破了吧。”同事哈哈。

    丁隶也哈哈。九年,义务教育都够了,性格有些差异也没什么奇怪。

    而且有那么一点始终没变。

    从小对正儿八经的学问兴趣不大,阿静偏喜欢钻研奇闻异谈。因为这事,他没少挨祖父母的训诫,在学校也被看做怪人,加上他又多少有那么点优等生的自恃,人缘并不好,直到高中,却有一阵忽然变得有说有笑了,和同学的关系也逐步改善,最后竟意外地受欢迎起来。

    至于这件事,丁隶倒是觉得自己知道原因。

    “先送我去北陵路吧。”丁隶说。

    “你家不是在东一环吗?搬了?”同事问。

    “有点事,哈哈。”

    同事露出一副了解的笑容:“刚回国就‘有事’,够忙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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