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行虫和许多虫类怪物一样,属于群居类型,只是它们的群居数量相对较小,偶尔三只一伙,五只一群,大多数,只有两只。㈧『㈠中文Δ』网 .*8⒈

    这种生物不知道是创世之神创造的,还是地下城中原产的,总之,在我看来,它们智商不高。

    相比其他怪物,地行虫的个体战斗力并不突出,爬行度不快,肢体强度很一般,肢体锋利度还算过得去,一对大鳌生在脑袋两侧,无法完全闭合,构不成什么威胁,唯独令人避讳的,就是它两鳌间凝聚的电属性魔法球。

    然而,这个带电的魔法球还不能连,每次释放后都需要冷却几秒,而这几秒,往往就会成为它们丧命的代价。

    之所以说它们智商不高,一般遇到冒险家,地行虫先就会将鳌间的电球丢出去,打杀对方。

    这种做法是没有问题的。

    但有问题的是,这一伙的几只地行虫的电球,是同时释放的。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命中了对方,那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伤害,但事实往往与之相反,大多数冒险家都会轻易地将这第一击避让开,接着,在冷却的数秒内,将数倍于电球的攻击反馈给地行虫们。

    如果它们真得有智商的话,就会想到合理的利用电球,分配攻击。

    一会儿你俩放,放完等对方冲上来,第三只再放,实在不行就一只一只放,将冒险家逼至数米之外,逼至地老天荒......

    不过,我说的这些,也只是小智慧。

    如果它们拥有了大智慧的话,就会将这里所有的地行虫统一集合起来,凑到一起,结成联盟,接着,躲在一块比较开阔的平地里,列队而待。

    一旦有冒险家露头,就分小组,有计划地进行定点打击。

    而一旦有成批的冒险家露头,就集合部分力量,分批次的,进行毁灭性轰炸。

    试想一下,原本牛逼哄哄的一群冒险家,手舞着刀棍棒,杀将过来,到了地方,一看,卧槽,等待他们的,是黑漆漆,密密麻麻,整齐而列的地行虫大军。

    然后下一秒,就看到无数颗滋滋作响的电球,如同抛出的水气球般,劈头盖脸的砸下来。

    一阵轰隆的爆炸音与电流的滋滋声过后,满地都是烧焦了的冒险家,其中或许还会有几个将死没死的,不过也差不多了。

    这场面,得多激愤,多鬼畜啊!

    我一边感慨着这些,一边将手中的大太刀当使。

    当真是好用的武器啊,简直是一扫一大片,但是这一扫过后,能存留下来的大鳌数量就有些尴尬了。

    不过没关系,第十七层空间大,人少,怪物多,任我奔跑任我砍。

    砍得兴起了,我就像撒了欢的野狗般,拖着把大太刀满世界跑,拦都拦不住。

    不过代价也是比较凄惨的,由于我莽撞而又冲动的行为,导致我的身体至少有十四五处被电球炸伤的地方。

    幸好我的恢复能力强,这一波炸坏的地方,到了下一波,就又恢复了,然后就这挨着,接着恢复。

    我突然觉得自己貌似同时拥有冲动症和受虐狂的体征。

    哈罗德原来是跟着我一起打怪的,但在我疯狂的行动之下,他还是放弃了打怪的行为,转而,跟在我屁股后面,捡拾我打落的那些完整的大鳌。

    无论在谁的认知里,捡东西都比打怪要轻松的多,尤其是在面对同等级或是更高等级怪的情况下。

    然而今天,这个情况被逆转了。

    哈罗德捡拾大鳌的度远远不如我砍怪的度快,甚至越差越远,到后来,我杀怪已经杀到了百十来米,而他就在相距百十来米的地方,一下一下弯腰捡拾着地上散落的大鳌。

    我不再理会他的举动,转而,更加疯狂的朝着地行虫奔了过去。

    这一上午,我杀了个淋漓尽致,哈罗德捡了个盆满钵满。

    总之,我和他各有所得。

    哈罗德将装得满满十几袋子的大鳌,一一取出细数,一共数出来一百三十多根,这一趟的任务,总算是圆满的完成了。

    收了刀,我用力的甩了甩自己有些僵硬的手臂,说真的,轮了一上午的刀,我的手臂还真有些适应不了,都麻了,而且汗水,早就将我的牛皮裤子湿了个透。

    打开水袋,我猛灌几口,擦了下嘴,道:“怎么样,这里面有多少符合任务要求?”

    哈罗德一边仔细的将大鳌再次装入袋子,一边道:“除去十几根出现破损断裂的,其余的一百一十多根,都没有任务问题。”

    “这么说,任务完成了?”我问。

    哈罗德点了点头,脸上带着谢意,笑道:“看来找你找对了,多亏了有你,任务才完成的这么快。”

    我嘿然。

    他看了看我手边的大太刀,道:“这把刀用着怎么样?”

    “不错,我挺喜欢”我道:“既能当棍使,又能当刀用。”

    哈罗德笑了。

    看来他对我轮着大太刀,横扫一大片的举动记忆深刻。

    既然上午就已经完成了任务,那么下午,也就没必要再多做停留,我也觉得有点累了,身上的衣服裤子不仅出现了不少破损,而且还从里到外湿了个透。

    牛皮这东西一旦湿了就会起毛,变硬,刺刺拉拉的很不舒服。

    我很别扭的动了动肩膀,道:“那就回去吧,正好,我也去洗个澡,换套衣服。”

    于是站起身,从哈罗德那里结果几个袋子,扛在肩上,同哈罗德一起往回走。

    走在路上,途径的那些冒险家们都不约而同的把视线转向了我俩,并爆出短暂的议论,估计是吧我俩当成拾荒的了。

    拾荒的见得很多,不过在地下城第十七层拾荒的,这还是头一份儿。

    我隐隐还有点小骄傲哩。

    或许是我和哈罗德目前的状态真的是太过与众不同,以至于在路过第十六层的时候,我见到有几个冒险家因为看我俩而被行走食人抓住并咬伤了。

    并且,在我们经过第十二层的时候,刷怪的罗德尼等人直接将喝进嘴里的水喷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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