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七十年代村霸老婆 作者:喵崽要吃草

    分卷阅读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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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费劲儿的全给蹦跶起来踩断成能放进背篓里的小段,所以说这回上山,是各种意义上的丰收。

    作者有话要说:  凝开芳:听说咱家小云在乡下有了个相好的?【掰手指

    江画眉:噗,小云?哈哈哈哈笑死人了~

    祁云:......【假装没听到

    好奇祁妈妈跟画眉撒泼撕比谁更厉害,不过估计以后两人只有联手撕外人的份儿,看不见两人对撕,有点可惜【托腮

    ps:上章忘记说了,水库救人那个事儿我是结合我自己的经历以及我一个哥哥的经历写出来的,我哥掉水库里,我是趴在倾斜的石板上,被一块粘在石板上的湿泥块救了,有时候觉得事情真的太凑巧了。

    捅蜂窝也是我小时候被哥哥们带着干的,挖泥鳅也是,我喜欢挖不喜欢吃,挖起来特别舒爽:)

    ——更新时间点一般在早九点半中午十二点下午六点这三个点,不过正常更新是一天两更,一更五千多字——

    第29章 回信

    平城《国风》编辑部, 老王发现了一篇挺有意思的投稿, 展信阅读之后忍不住露出个笑来,编辑部每日的工作量很大。

    而且这种工作量是主要在脑力耗费上,一个个此时已经是精疲力竭,能板着脸不皱眉头的都是英雄好汉。

    因此老王这么一笑,算是正常人中的神经病。狭窄的格子办公桌旁边的同事抬头就瞅见老王那有病的笑容,顿时一愣,趴在格子挡板上伸着脖子去看,“老王, 你是早上吃错药了还是怎地,居然还笑得出来?”

    原本应该送去排版印刷的内容被有关部门抽查到了一篇不合格的文章,直接给他们全部打下来要求重审。

    昨晚上头儿就闷着火气连夜喊了大家伙来加班, 这会儿早上大家也才刚完成大部分工作,另外选文章出了问题的那个编辑组还要写八千字检讨书, 办公室里可以说是愁云惨淡。

    老王扭头看了一眼同事, 脸上的表情不自觉的放松了许多,“你看看, 我刚找到一篇好文章,这文章简直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老王其实想说的是这写文章的人简直就是专门研究过现在特殊形式来写的文, 不过这话不好说,即便是再信得过的朋友也不能随便说,因此老王含糊带过。

    同事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伸手接了信过去,垂眸认真读完, 还真别说,短短几千字,可几乎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汇都没有累赘的。

    要说具体表达了什么感情,好像也说不出,可看完了心里就是暖呼呼的,便是他们这样遍阅众多文章的老油条看了都不由露出会心一笑。

    读的时候文字似乎清清淡淡,可读完之后那种感觉却久久萦绕在心,便是主人公初初下车时在公社里吃的那一晚热汤面也透着股温情。

    比起现在那些不是激情呐喊就是沉闷压抑的文章,这朴实文笔中又透着股莫名诙谐,诙谐之后又让人忍不住心有感触,感触之后更是自然而然让人生出一种对未来新祖国的期望,堪称是开创一门新文风。

    同事感慨的用手指弹了弹信纸摇了摇头,而后将信递还给了老王,“老王,还是你运气好,这位文人笔触老练文风也独特,即便是这短短一篇文章,怕是也能一次性就让读者们印象深刻。”

    如果发现了有潜力的投稿人,他们编辑一般会上报领导,然后以后专门负责跟这位投稿人联系交流,有点类似现代责编的职责,当然也只是类似。

    老王笑了笑,也觉得自己运气好。

    要不是看文风确实没有见过,老王都要怀疑这位投稿人是文圈哪位有名的文人了,虽然文章里的主人公是个十七岁的下乡少年,不过老王可不信十七岁的少年能写出这样富有感染力的文章。

    因为老王一开始就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看投稿人的笔名“归自云深处”,也觉得这笔名透着股历经风浪最后看淡世间百态的归隐高人之感。

    老王这边把文章拿去给主编看了看,主编也觉得这文章好,跟老王差不多默契的认为,这文章简直太适合这个时代了,即便是以后z治上再如何风云变动,这文章也完全能安全通关。

    “主编,我觉得这位投稿人有很聪明的头脑,咱们可以给他稿费拉高一等,劝他长久投咱们这里。”

    说是聪明的头脑,其实就是有敏锐的z治触觉且还十分圆滑的懂得规避。

    老王话没说明白,可主编还是听明白了,笑着点头允了,“行,以后你就负责跟这位云深同志联系吧。”

    老王笑着谢了主编,然后拿着文章送去后期排版部门,回来之后第一时间找来信纸,给这位“归自云深处”写回信。

    稿费也在决定选用的时候就已经在财务部那边挂了号,明天把信寄出去之前就可以去领盖了公章的汇票了。

    汇票跟着信一起寄到外地,收信人拿到汇票就能直接在当地邮政局领钱。

    养伤的半个月里祁云寄了信投了稿,之后带薪养伤的特批时间过去之后他们也开始下地干活了,不过老村长有心照顾,特意给祁云他们安排了轻松的活儿,比如说捋玉米叶喂鱼什么的。

    当然,这活儿确实轻松了,可对于祁云来说却是灾难。

    那玉米叶上面的小细毛刺得人难受,再加上背着背篓在玉米林子里钻来钻去,身上闷得全是汗水,汗水混合着沾到身上的玉米叶刺儿毛。

    第二天祁云就没办法去干这活儿了,因为全身上下都长了许多红斑,接触最多的手指部位甚至还有些浮肿。

    去了村医那里看了,说是祁云对毛气过敏,所谓的毛气就是玉米叶上的细毛,稻谷秧上也会有这种细毛,甚至连黄豆苗那些也有。

    所以说以后要么祁云只能咬牙忍着过敏症状,要么就不能去干大部分农活儿。

    这可就稀奇了,村儿里人几乎从来没听过还有这种,大家都说祁云这娃子天生就不是干农活儿的命,搞得祁云也挺郁闷的。

    上次去给玉米苗追肥的时候估计也是因为玉米叶还嫩,叶子上的刺儿毛没有长齐全,所以那回没事。

    要不是这回一穿过来就下了乡,怕是祁云这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还有这种过敏症。

    江画眉知道这事儿的时候也是愣神,估计也是第一次听说,“没关系,我干活挺厉害的。”

    说罢还怕祁云不信,特别认真的点了点头。

    祁云失笑,全生产队能十几岁就拿到整工分的男孩儿都少,更别说江画眉一个姑娘家,江画眉干活确实厉害,可祁云并不觉得自己不适合干农活的压力就该由她来扛。

    “画眉,你要明白,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江画眉默默盯着满脸红斑的祁云看了半晌,然后抿唇垂眸,“这个草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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