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华 作者:白露晚屏

    分卷阅读6

    凝华 作者:白露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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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抑下缜密地思索,明天,落芊织与当地的协同办案人员就埋伏在半路,他们手中的最大一批货,就要出货了。

    “老三,来,”贩毒团伙的老大杜伦坐在沙发上,靠着后背,一手揽着打扮入时的华宫夜总会鸨母魏岚,一手随意撸着手腕上的佛珠,“这些天不容易啊,今天带你见识见识新鲜的。”

    杜伦对着魏岚使了个颜色,魏岚便下去了。或是从亮到暗,瞳孔一时无法适应,过了好一会儿,许传风才看清包间里的人们都在干什么,满地的针管,他们找来了许多女孩子男孩子,加了粉针扎在他们身上,看着他们濒死的模样,与他们一起结交。

    那些男孩子女孩子,大约在十六岁到十八岁之间,身上是红肿青紫的颜色,乌青的针眼格外吓人,他们在被注射毒品与被□□的同时四肢剧烈的抽搐挣动,不久便没了声息,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秒,耳畔的,是追欢取乐的人们的笑。

    看到那些他们死了,他们似乎是注射了兴奋剂一般,开始了又一轮的欢呼,而也在这时,魏岚带着几个孩子鱼贯而入,其中三个女孩子,两个男孩子。

    许传风忽然就只觉胃内一阵翻江倒海,其中夹杂着凄凉在四肢百骸间过电一般穿梭,他已经久久习惯了这种环境,但内心的热血,又一次冲上了他的眉梢,在他看到站在正中间的男孩子的一刹那。

    十六岁,也许还要小的年纪,是生病了,还是发了高烧,他是很清瘦,始终低着头,额角和眼梢都是红的,麻木的眼神,只剩最后一根七情六欲曰卑微的隐在柔睫垂下的一秒,在看到许传风的那瞬,遭逢暗夜,倾巢而出,目光动了一个很小的流转。

    他的手腕微微垂下,被卷起的袖口能看出,满是密密麻麻的针孔,紫胀起来。

    “您说他啊,”魏岚知局,很快迎了上来,“他是我们这里面最听话的,根本没用我们给扎,自己主动注射的,被卖过来就这样的。”

    “就他。”许传风直直地站起身子,眉梢紧锁了一秒,而后便缓缓舒展开来,恍如刚刚的紧锁是大家看错了,变成了无所谓,拉着那男孩的手腕离开了。

    进了房间,许传风随手开了灯,揽着男孩的腰,推至了墙角,以一个拥抱的姿势将男孩拥入了自己的怀里,他呼吸的濡热气息,贴着他的耳畔。

    借着一个抚摸额头的姿势,试探了他额头的温度,才惊觉烫手,许传风的眼眸中怒气惊涛骇浪到有些吓人,男孩察觉到了什么,微微向后瑟缩了几下,垂下了头,眼眸一动不动地盯着地板。

    身体烧得火一样烫,骨骼微微的酸痛,他难受得呼吸有些凌乱,但许传风掏出注射器的瞬间,他还是看见了,开始剧烈地挣动了几下,而后又停下了,看向许传风的眼神,缥缈无依而也甘之如饴。

    许传风是有些诧异的,刚刚魏岚不是说他已经吸毒了吗,怎么会反应这么剧烈。而那一刻男孩忽然在想,挣扎了这么久,算了吧,刚刚眼前的男人为他身体的伤痛一闪而过的愠色,他看到了呀,神色吓人,却烙在心上,微烫,烫到想要落泪,在他手上,也好。

    瞬息的停滞,许传风是看到了的,他没动声色,挽起了男孩的衣袖。还是拿不准房间里是否有监控,他喝了一口桌子上的白酒,假借一个亲吻的姿势,将白酒在男孩的手臂上过了一遍,骤然而来的凉意让男孩微微躲闪,而后注射器便刺了进去。

    男孩吃疼,微微瑟缩,许传风手臂扣在他的肩,拥住了他,在他耳边的声音,只有两个人可以听到,“是感冒药,我随身带的。”

    是针入肉太疼了嘛?他三年而来自知处境从未落过的泪,如雨而下,潮湿阴凉的泪,暮春时节的大雨一若,沾洇了许传风的衬衫,偌大一篇,铺陈如墨似碧血。

    “还疼吗?”看他神色痴痴,盯着自己的手臂,许传风隔着衬衫的里子揉了揉他手臂上的针孔,连那些陈旧的针孔也一一抚过,依稀抚过的不是已经结了痂的肮脏痕迹,而是寒露时节的第一滴清露,一般无二的珍重。

    他还是默默,只是摇头,许传风温热的手掌抚上他的眉目,合拢,“感冒药让人犯困,睡一会儿吧。”

    不多时,他竟就着许传风温热的体温,冰凉的指尖,清隽的君子气,沉沉坠入了许久未入的梦乡。

    而后的烽火,反是一闪即逝,一粒子弹入皮肉,贩毒团伙全部落网,缴获毒品数额巨大,抛弃了那个毒穴老三的身份,做回了人民警察许传风。

    “康扬,你和依依摸排继续,我去查一下这个程双。”他简单的交代了一句,大步走出门去。

    “许队,你!”康扬惊得站了起来,刚刚许队眼中的急痛,他从未见过,只那一瞥,甚至看见了,满目的凉泪。

    第9章 (八)

    等到许传风查当年的配合调查人程双回来的时候,整个市缉毒大队办公室变成了一个硕大的特务聚集点,全员翻译起了摩尔斯电码,外人进来看着都觉得滑稽得要命。

    康扬一丝不苟,恐怕翻译错了一个字,对整个大局的理解产生不可弥补的过失;和坐在他旁边的邓依依形成鲜明的对比,邓依依一边翻译,一边左顾右盼,一会儿要念叨念叨许队中了什么病,给我们找来这种活,出言讨伐许传风,一会儿又要从她家落副桌子上掏几把吃的。

    郑谚顶着满脑袋的花甲形状的烫伤,不知道第多少次拍掉了邓依依来掏落芊织的爪子,把自己桌子上的干粮不着痕迹地往落芊织桌子上挪了挪,不幸认真工作浅浅皱眉的落芊织副队长根本没看见,甚至压根连邓依依掏她的吃的她都没看见。

    只有许传风坐在那里,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北风,一动未动,坐了许久许久,刚刚到达程双住所的情景才逐条在他已经没有焦距的眼底闪回。

    大概是上班去了,房子的主人不在家,这房子据说是租的,但平房极其破旧,他只是伸手敲了三下门,门就自己开了,里面的情景让他当时眼底就没了颜色,一阵更激进的痛苦在四肢百骸间游走。

    房间很小,厚重的地毯,繁复的装饰,扑面而来的是许传风不愿意承认的熟识,与当年在华宫的那个房间一般不二,连每一个柜脚落地的民族装饰都没有差别,窗帘没有拉开,巨大的落地窗帘,让人在薄暮冥冥中只想回忆,那是五年前的暮色四合。

    五年前的月光入目,许传风的眼眸里浮现出更多急痛的神色与暗涌。

    他只找到了遗落在地摊上的一个软抄本,日记本的模样,内页,满满的数字,要不是旁边另摆着一个摩尔斯电码的对照本,他甚至猜不出这是什么。

    “传风,你”平时最是活泛的郑谚都是大气不敢出,虽然是一大本摩尔斯电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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