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八零 作者:悠悠细水
分卷阅读723
锦绣八零 作者:悠悠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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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回来住,把他们扔在外面,人家会怎么说?到时候他们肯定又得闹了。”
锦绣撇撇嘴:“你搬回来怎么了?这里是你的娘家,总不能婆家人跑媳妇娘家住着吧,可没那个理。姐,你可得记着,这里是你的娘家,是你的后盾。不管是那两个老的也好,还是姐夫也好,只要他们给你委屈受,你就只管回来,我们给你撑腰。”
这话锦绣说得声音可不小,郭松在一旁听得一清二楚的。她就是故意这么说给郭松听的,虽然郭松对杜娟很好,可这牙齿还有跟舌头打架的时候呢。总得让郭松知道,杜娟是有人撑腰的,要是敢给杜娟委屈受,那她可是第一个不答应。
杜娟心里感动得不行,红着眼直点头:“我晓得呢,锦绣,这辈子有你这么个妹子,姐真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
锦绣一见杜娟红了眼,忙说:“姐,你可别哭,当心以后生个小哭包出来。”
杜娟又被逗得笑了起来:“生个小哭包,我就扔给你带,天天对着你哭。”
锦绣赶紧摆手:“那可不行,除非像朵朵那样乖巧懂事的,不然我可是不会喜欢的。”
“瞧瞧你还有个当小姨的样子没有,竟然还嫌弃起自己的外甥来了。”张招娣打外面进来,就听锦绣这么说,不由得笑话到。
锦绣笑着吐了吐舌头。
张招娣又拉着杜娟问东问西的,她失忆以后真的是把所有事情都给忘了,对女子怀孕的这些事情真是不大懂。就算她还记得,可她那时候的那些经历肯定也是帮不上杜娟什么的忙的。
不过她如今很是积极地学着这些东西,知道自己不大懂,就打定主意找懂的人问。现在开始学些经验,往后锦绣和梁潇结婚有孩子了,她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啥也不懂。
一家人说说笑笑,等饭店把订的菜送了过来,便开始热热闹闹的吃起了饭。
饭后郭松自己往医院里跑了一趟。如今杜娟有了孩子,他是怎么也不放心让杜娟骑着车去送饭的。
家里人也把杜娟当成了宝,秦美菱更是直接把杜娟工作的地方给调换了一下,让杜娟就在春晖大街上的总店待着,她自己去民安路那边的分店上班。
阿依和天宝离家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两人实在有些想家了,又离着回家结婚,所以就跟锦绣提出告辞了。
“你们后天就要走了吗?”锦绣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是不舍。
阿依也有些不舍,但也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他们已经打扰锦绣够长时间了。“我们有些想家了,而且天宝说了,回家以后,我们就要办婚礼了。锦绣,你要是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
锦绣点点头:“如果我能抽出时间来,一定去。可是你们也不用这么着急着走啊,再多玩几天吧。等大卫回来再走吧。”大卫在锦绣他们去首都的时候,便离开了a市,这一趟他去的是边疆,去看天山的美景。
天宝摇摇头:“不了,我们已经出来很长时间了,阿依的奶奶一个人在家,我们也不放心。”
阿依想到自己的奶奶,不由得红了眼眶,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离开奶奶这么长时间。之前整天到处疯玩,倒也没太想她,如今一提起来,她真是恨不得立刻就长出翅膀飞回去。
锦绣见阿依这样,也没办法再强留了,拉着阿依的手说到:“既然后天就要走,那咱们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再到处玩一下吧。”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锦绣便带着阿依和天宝把a市最有名的地方转了一圈,又带着他们去自己学校里参观了一番。
两天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明天一早,天宝和阿依就要启程回家了。
大家都挺不舍的,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大家都喜欢上了这对单纯热情的年轻人。
张招娣张罗了一大桌子菜,给阿依和天宝践行。
晚饭过后,大家又拿出各自给他们买的礼物送到了他们的房间。尤其是知道他们这次回去以后就要结婚了,大家准备的东西,都是些喜庆的,适合结婚用的。
阿依和天宝又是感动又是苦恼,这么大一堆东西,他们怎么带回去啊。
第772章
锦绣笑着说到:“别发愁了,这些东西明天直接走货运就行,等你们下了火车再去提出来就行。要不是想着邮寄的时间太久,怕赶不上你们的婚礼,就直接给你们邮回去了。”
阿依笑到:“还是锦绣你有办法。”
锦绣笑眯眯的摆摆手,然后拿出自己准备的一包东西来,递到两人跟前:“打开看看。”
阿依接过去,把包一打开,就惊呼一声:“呀,照相机!”
赶紧把照相机拿出来,问到:“锦绣,这是干啥呀?”
锦绣笑着说到:“自然是送给你们的,不,应该说是送给天宝的。这是我跟年华的一点心意。”
天宝有些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送给我?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阿依也说到:“对啊锦绣,这太贵重了,你快拿回去来。”
现在市面上一部普通的照相机都要几百上千的,他们在首都租那台照相机的时候,他们还好奇地问过价钱,那老板都说要一千。这台比那一台看着更漂亮,更专业,跟大卫手里拿的那台差不多,那么价钱也肯定更贵。这么贵重的东西,他们怎么敢收?
锦绣笑着说到:“没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在我眼里,它就是一件我和年华送给朋友的礼物而已,跟价格没关系。天宝,你那么喜欢摄影,而且又拍的那么好,如果有了这台照相机,你肯定能拍出许多漂亮的照片来的。你难道不想像大卫那样,拿着照相机,走遍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去拍各种各样的美景吗?”
天宝他当然想,可是再想,这礼物他也不能收。
“收下吧,天宝,你拍的照片很漂亮。在长城上拍的那些照片,比起大卫拍的那些,并不差什么。你这么有天赋,不应该被埋没,我相信你以后一样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的。这台相机,就当我跟年华给你的投资,帮助你成为一名摄影师。”
这些话锦绣说的可不是假的,天宝在摄影上真的极有天分。那次在长城上拍的那些照片,虽然还有些不足,但真的很漂亮,比起那些影楼师傅拍出来的照片,更生动,更有灵气。只要有条件给他学习,假以时日,天宝一定可以在摄影这一行闯出名堂来的。
他们做为天宝的朋友,明知道他有这个能力,自然会帮他一把。这台照相机,是她跟顾年华在看过天宝拍的那些照片后,专门去友谊商店买的。价格自然不便宜,但他们都不在乎这个。送朋友,自然是要送最好的。
天宝听了锦绣的话,内心也是一阵激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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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八零 作者:悠悠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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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回来住,把他们扔在外面,人家会怎么说?到时候他们肯定又得闹了。”
锦绣撇撇嘴:“你搬回来怎么了?这里是你的娘家,总不能婆家人跑媳妇娘家住着吧,可没那个理。姐,你可得记着,这里是你的娘家,是你的后盾。不管是那两个老的也好,还是姐夫也好,只要他们给你委屈受,你就只管回来,我们给你撑腰。”
这话锦绣说得声音可不小,郭松在一旁听得一清二楚的。她就是故意这么说给郭松听的,虽然郭松对杜娟很好,可这牙齿还有跟舌头打架的时候呢。总得让郭松知道,杜娟是有人撑腰的,要是敢给杜娟委屈受,那她可是第一个不答应。
杜娟心里感动得不行,红着眼直点头:“我晓得呢,锦绣,这辈子有你这么个妹子,姐真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
锦绣一见杜娟红了眼,忙说:“姐,你可别哭,当心以后生个小哭包出来。”
杜娟又被逗得笑了起来:“生个小哭包,我就扔给你带,天天对着你哭。”
锦绣赶紧摆手:“那可不行,除非像朵朵那样乖巧懂事的,不然我可是不会喜欢的。”
“瞧瞧你还有个当小姨的样子没有,竟然还嫌弃起自己的外甥来了。”张招娣打外面进来,就听锦绣这么说,不由得笑话到。
锦绣笑着吐了吐舌头。
张招娣又拉着杜娟问东问西的,她失忆以后真的是把所有事情都给忘了,对女子怀孕的这些事情真是不大懂。就算她还记得,可她那时候的那些经历肯定也是帮不上杜娟什么的忙的。
不过她如今很是积极地学着这些东西,知道自己不大懂,就打定主意找懂的人问。现在开始学些经验,往后锦绣和梁潇结婚有孩子了,她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啥也不懂。
一家人说说笑笑,等饭店把订的菜送了过来,便开始热热闹闹的吃起了饭。
饭后郭松自己往医院里跑了一趟。如今杜娟有了孩子,他是怎么也不放心让杜娟骑着车去送饭的。
家里人也把杜娟当成了宝,秦美菱更是直接把杜娟工作的地方给调换了一下,让杜娟就在春晖大街上的总店待着,她自己去民安路那边的分店上班。
阿依和天宝离家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两人实在有些想家了,又离着回家结婚,所以就跟锦绣提出告辞了。
“你们后天就要走了吗?”锦绣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是不舍。
阿依也有些不舍,但也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他们已经打扰锦绣够长时间了。“我们有些想家了,而且天宝说了,回家以后,我们就要办婚礼了。锦绣,你要是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
锦绣点点头:“如果我能抽出时间来,一定去。可是你们也不用这么着急着走啊,再多玩几天吧。等大卫回来再走吧。”大卫在锦绣他们去首都的时候,便离开了a市,这一趟他去的是边疆,去看天山的美景。
天宝摇摇头:“不了,我们已经出来很长时间了,阿依的奶奶一个人在家,我们也不放心。”
阿依想到自己的奶奶,不由得红了眼眶,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离开奶奶这么长时间。之前整天到处疯玩,倒也没太想她,如今一提起来,她真是恨不得立刻就长出翅膀飞回去。
锦绣见阿依这样,也没办法再强留了,拉着阿依的手说到:“既然后天就要走,那咱们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再到处玩一下吧。”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锦绣便带着阿依和天宝把a市最有名的地方转了一圈,又带着他们去自己学校里参观了一番。
两天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明天一早,天宝和阿依就要启程回家了。
大家都挺不舍的,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大家都喜欢上了这对单纯热情的年轻人。
张招娣张罗了一大桌子菜,给阿依和天宝践行。
晚饭过后,大家又拿出各自给他们买的礼物送到了他们的房间。尤其是知道他们这次回去以后就要结婚了,大家准备的东西,都是些喜庆的,适合结婚用的。
阿依和天宝又是感动又是苦恼,这么大一堆东西,他们怎么带回去啊。
第772章
锦绣笑着说到:“别发愁了,这些东西明天直接走货运就行,等你们下了火车再去提出来就行。要不是想着邮寄的时间太久,怕赶不上你们的婚礼,就直接给你们邮回去了。”
阿依笑到:“还是锦绣你有办法。”
锦绣笑眯眯的摆摆手,然后拿出自己准备的一包东西来,递到两人跟前:“打开看看。”
阿依接过去,把包一打开,就惊呼一声:“呀,照相机!”
赶紧把照相机拿出来,问到:“锦绣,这是干啥呀?”
锦绣笑着说到:“自然是送给你们的,不,应该说是送给天宝的。这是我跟年华的一点心意。”
天宝有些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送给我?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阿依也说到:“对啊锦绣,这太贵重了,你快拿回去来。”
现在市面上一部普通的照相机都要几百上千的,他们在首都租那台照相机的时候,他们还好奇地问过价钱,那老板都说要一千。这台比那一台看着更漂亮,更专业,跟大卫手里拿的那台差不多,那么价钱也肯定更贵。这么贵重的东西,他们怎么敢收?
锦绣笑着说到:“没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在我眼里,它就是一件我和年华送给朋友的礼物而已,跟价格没关系。天宝,你那么喜欢摄影,而且又拍的那么好,如果有了这台照相机,你肯定能拍出许多漂亮的照片来的。你难道不想像大卫那样,拿着照相机,走遍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去拍各种各样的美景吗?”
天宝他当然想,可是再想,这礼物他也不能收。
“收下吧,天宝,你拍的照片很漂亮。在长城上拍的那些照片,比起大卫拍的那些,并不差什么。你这么有天赋,不应该被埋没,我相信你以后一样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的。这台相机,就当我跟年华给你的投资,帮助你成为一名摄影师。”
这些话锦绣说的可不是假的,天宝在摄影上真的极有天分。那次在长城上拍的那些照片,虽然还有些不足,但真的很漂亮,比起那些影楼师傅拍出来的照片,更生动,更有灵气。只要有条件给他学习,假以时日,天宝一定可以在摄影这一行闯出名堂来的。
他们做为天宝的朋友,明知道他有这个能力,自然会帮他一把。这台照相机,是她跟顾年华在看过天宝拍的那些照片后,专门去友谊商店买的。价格自然不便宜,但他们都不在乎这个。送朋友,自然是要送最好的。
天宝听了锦绣的话,内心也是一阵激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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