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掀开帐篷的厚实封帘,看到……
    隔壁商队那名老练僱佣兵脸上,豁开了一道刺眼的血口。
    殷红鲜血顺著下頜淌进粗糙的皮甲领口,染红了他大半边脖颈。
    林克抬眸,在心里评价道:“没逃跑啊……蛮称职的。”
    据说僱佣一名老练的佣兵,一个月大约得给15到25枚银象的样子,必须管吃住,但战利品归僱主。
    艾斯打听到,富商给两名僱佣兵各自开到了25枚印象的顶格价位。
    这价钱,的確能招到见过血的亡命徒。
    事实证明……
    一分钱一分货。
    那两名僱佣兵职业操守都不弱,没有遇到强敌,就立刻丟下僱主逃命。
    林克视线偏转,面上立刻浮现出嫌恶之色。
    袭击者,是五个徒步的持械匪盗!
    他们身上裹著破烂罩袍,手里攥著铁剑和钉头锤,武器和衣角上凝结著大片暗红色的血污。
    虽然没有坐骑,但他们身形精悍,眼底透著一股饿狼般贪婪和凶残。
    “把钱袋子和值钱的货物都扔过来!动作快点!”
    领头的独眼匪徒用刀背敲击著大腿,囂张地叫骂著:“谁敢反抗,我就把他的肠子掏出来,绞在树上!”
    商队那边的气氛降至冰点。
    两名拔出阔剑的僱佣兵如临大敌,肌肉紧绷。
    没受伤的那个压低声音,警告身后的僱主:“小心,往后靠!”
    “这几个渣滓绝对杀过人!”
    商人嚇得直抹额头上的冷汗。
    看对方人多势眾,他哆嗦著去解腰间的钱袋:“几位,別衝动……”
    “我这里还有七十枚银象,请各位喝上几桶啤酒?”
    看到那鼓囊囊的钱袋,五个匪徒互相对视一眼,眼中贪婪更甚。
    “不够!货物也交出来!”
    他们不打算討价还价,反而生出连人带货一起吞下的心思。
    商队里的吟游诗人肖恩却像个局外人一样。
    他依旧抱著那把竖琴,吊儿郎当地坐在篝火旁,轻哼著异域小曲。
    林克的两匹马被剑拔弩张的氛围嚇到浑身颤抖,几乎无法挪动马蹄。
    艾斯则利索地拉弓搭箭,箭头稳稳地锁定了那个貌似带头人的独眼匪徒,隨时准备贯穿对方的咽喉。
    “真是群倒霉到家的白痴!”
    “惹谁不好,偏偏撞见我们……”
    艾斯撇了撇嘴,小声吐槽。
    他看这五个持械匪盗的眼神,甚至带上几分怜悯。
    林克的父母,三年前就是死在洗劫奥斯布克村的流寇手里。
    连亨利那种掌握著恐怖邪术的怪物和他那群畸变体卫队,都被林克亲手送下了地狱,这五个连皮甲都穿不齐的蟊贼算什么东西?
    艾斯的脑子存在著一个简单换算公式。
    炎骑士汤姆·西里斯曾经以寡敌眾,击杀过九名穷凶极恶的持械匪盗和同等数量的骑士!
    亨利大於炎骑士,林克又大於亨利!
    眼下遭遇的敌人,对林克而言,只是群小角色罢了。
    艾斯脑子转得飞快,却突然心头一紧。
    “等等……”
    “这群疯狗,该不会是因为我之前嘴贱,复述了一遍林克噩梦里的那段诅咒,才招来的灾祸吧?”
    冷汗瞬间浸湿了艾斯的手心。
    一种拖累了同伴的自责感涌上心头,他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林克。
    林克却没有与这群匪徒交流沟通的兴致。
    “全部杀光好了。”
    “渣滓们的最好归宿,就是死亡!”
    林克这样想著,面无表情地放下帐篷封帘。
    这番举动落在匪徒们眼里,成了懦弱和恐惧的反应。
    独眼匪首虽然是残疾,但他剩下的那只眼睛却如鹰隼般敏锐。
    只是一瞥,他就发现林克的帐篷里面有件紫色斗篷!
    那可是贵族老爷们才有资格用的顏色!
    君士坦丁帝国的《禁奢法》中,条例明文规定,只有男爵以上才能穿白鼬皮、貂皮之类的高级皮毛製品。
    只有骑士以上的身份,才有资格在靴子上安装金马刺。
    商人们不论赚取再多財富,如果没有爵位,贸然穿上贵族专属顏色的衣服,佩戴了他们身份不足以匹配的饰品,如眼镜、吊坠、戒指,也会被送去坐牢。
    “哟~看那个小白脸,嚇得钻进被窝里找妈妈了!”
    独眼匪首放肆地狂笑起来,指著林克的帐篷大声挑衅:“兄弟们,把那个贵族家的小崽子拖出来!”
    “咱们能用他换来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赎金!”
    兵荒马乱的年月,只要绑了林克,干完这一票,就立刻逃出金郡。
    隨便往偏僻的笑山沟里一钻,谁能抓到他们?
    听了独眼匪首的话,几名匪徒狞笑著,提著武器就大步朝林克的营地逼近。
    然而……
    噗通!
    走在最前面的匪徒突然双膝一软,重重地跪倒在地。
    他惊恐地瞪大双眼,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胸口,嘴里爆发出不似人声的悽厉惨叫。
    “啊啊啊啊!”
    紧接著,是第二个,第三个……
    没有任何预兆,五名凶悍的匪盗像是遭了天谴。
    他们体內的血液在化作无数把细碎的利刃,在血管和臟器中疯狂地乱窜、切割!
    “啊!我的头!救命!有虫子在里面钻!”
    有人疯狂地抓挠著自己的脸颊,扣下大块的血肉。
    有人抱著脑袋在泥地里痛苦地翻滚,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嚎。
    短短几次呼吸的功夫,惨叫声戛然而止。
    五个匪徒以扭曲的可怖姿態,倒地毙命。
    暗红色的鲜血从他们的眼角、鼻孔、耳朵和嘴角泊泊流出,死状悽惨。
    商队的两名老练僱佣兵彻底看傻了眼。
    他们走南闯北,自认见多识广,却也对这种诡异的死法感到毛骨悚然。
    两人头皮发麻地环顾著四周漆黑的树林,总感觉有什么幽灵、恶魔藏在里面。
    他们握剑的手抖个不停,生怕自己莫名其妙就成了下一具七窍流血的死尸!
    胖商人更是嚇得双腿发软,像只鵪鶉一样死死缩在两个僱佣兵中间,连大气都不敢喘。
    篝火旁,神秘的异国吟游诗人肖恩放下竖琴。
    他捏著一根树枝,戳了戳手提木笼中那只青蛙,这才慢慢抬起头。
    肖恩目光越过跳动的火苗,意味深长地凝望著林克所在的帐篷。
    “结束了。”
    艾斯低声嘟囔一句,收起长弓,拔出匕首,走向五具尸体,开始补刀和搜刮。
    ——林克之前说过,一些狡诈的敌人,可能会装死,所以补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没过多久,艾斯將战利品分门別类地塞进驮马的行囊。
    然后他走到帐篷边,压低声音向林克匯报:“这群人只是看著穷,其实身家不少。”
    “现钱加上零零碎碎的物件,折算下来,大概值五十枚银象。”
    要是换做以前,艾斯早就已经兴奋地大喊了。
    可他亲眼看著奥斯布克几乎全村的財富都匯聚到林克手里,眼界已经抬高了许多。
    现在又有外人在场,为了不给林克丟人现眼,艾斯强压著激动,儘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个见过大世面的僕人。
    帐篷里,林克復盘著刚才的战斗。
    作恶多端的持械匪盗们,自然是他杀的。
    血液支配术!
    无影无形,没有任何声光特效。
    哪怕林克没有刻意遮掩,商队的人根本连死神是怎么降临的都不清楚。
    此刻,他们都在担忧、忐忑和惶恐中瑟瑟发抖。
    也就只有深知林克秉性的小伙伴艾斯,以及见多识广的吟游诗人肖恩可能猜到一些端倪。
    “实战果然是最好的训练,就算是虐菜,感觉熟练度也增加了不少,这个法术用的更得心应手了!”林克没有忘记布拉德的话。
    作为成长型法术,只要不断熟练运用血液支配术,就能將法术模型打磨到与施法者自身完美契合的程度。
    练度刷满后,法术模型就会自动升华!
    这事听起来不难,完全可以与究极锁链的重铸仪式同步进行,互不干扰。
    须知,亨利·卡彭施展血液支配术时,还需要用水蛭和人类胆汁炮製的血肉作为施法耗材。
    但林克什么都不需要。
    只要念头一动,法术就能瞬间释放!
    復盘完毕,林克听到窸窣的脚步声靠近。
    他起身,拉开帐篷封帘:“有事?”
    神秘的异国吟游者肖恩举著手提笼,用树棍狠狠戳了两下里面的青蛙,说:“刚才那群强盗,是这傢伙引过来的。”
    “【肯特爵士】最近不怎么安分守己。”
    “作为兄长,我有责任和义务代替他向您道歉。”
    青蛙被捅的呱呱乱叫,蜷缩在笼子的角落。
    林克察觉到,它看向肖恩的眼神有种近似人类的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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