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 作者:萌哒哒蹦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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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了莫忆儿的话。“你的意思是要杀了我,你杀了我就会放过他们吗,”

    “嗯……可以这么说吧。你死了他们就能活下去。”

    “好。”前衣沒有半点的犹豫,得到了莫忆儿的肯定,便立马答应下來。他最后看了眼自己的同伴,在他们痛惜的目光中用武器最锋利的尖部对准了自己的喉咙。

    莫忆儿就站在他的身边,她心底是不忍的,亲眼看着前衣用武器刺中喉咙,然后鲜血迸流,直至毫无生息。

    ☆、第18章刺虫

    至此,前衣用他一人之命换取了另外无人的活路。另外几人都非常痛心,纷纷奔到前衣的身边大喊他的名字,可前衣已经去了,再也听不到。

    几个男人都用愤恨的目光瞪视莫忆儿,莫忆儿把怜悯之心收起,高傲的说:“是你们太弱,想要活下去,就要付出代价。而且,是你们擅自闯入的,要怪,就要怪你们的首领,是他不该动了掠夺他人领地的念头。”

    “哼。我们首领英明,看中你们的领地是你们的幸运,这片领地就应该是我们英明的首领來统领。”其中一个男人大言不惭的说着,但能看出,他们的首领在他们心中是有多么光辉、高大的形象。

    “呵呵,你倒是不怕死。”莫忆儿也不和他废话,一个人的信仰不是一两日养成的,她说什么话,这几个人都不会听进去,显然他们都认为他们的入侵沒有错误。也许站在这些人的角度上的确沒有错误,这个世界弱肉强食,既然如此,就不要怪莫忆儿的手段狠毒了。

    拿着石刀,靠近了几个男人几步,莫忆儿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狰狞可怕一点。可她这一张脸实在是沒什么杀伤力……

    不过,却也让这几个男人察觉到莫忆儿的恶意。

    留嚷胆战心惊道:“你,你还要干什么,你刚刚可是答应过前衣,让我们活命的。”

    “我的确是答应过,而且,我也沒打算要你们的命,不过,我说过,想要活命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话音刚落,刚刚那个大言不惭的男人拿武器的那只手手筋就被莫忆儿给挑断了。

    男人们都惊恐极了,留嚷转身要逃走,其他人却也品着最后的希望握紧武器要和莫忆儿战斗。

    小绒球适时的站在他们面前,道:“你们还是老实点,否则我就扭断你们的脖子。”

    金狮口吐人言更让他们惊惧不已,刚刚那么一丁点勇气也消失殆尽,留嚷直接吓得跌坐在地上,再也起不來。之前看起來颇为淡定的一个男人还吓得尿了裤子,瞬间尿臊味随风散开。

    莫忆儿嫌弃的捂住了鼻子:“唉,真沒出息。”

    莫忆儿最后只把他们拿武器的手给挑断了手筋,否则他们很难在野兽频多的丛林里安全回到他的首领身边。

    莫忆儿临走前站在他们面前,傲然道:“回去告诉你们首领,我们部落联盟得神灵庇佑,有金狮相助,想要抢占我们的领地就等于和神灵做对,会死的很惨。”

    说完,带着小绒球扬长而去。即便是不回头看,也能想像得到他们几个人苍白脸上那惊恐的模样。

    时间已经不早,想必前去挖陷阱的族人已经到了指定的地点,莫忆儿趴在小绒球的背上,两人再次急速飞行。

    到目的地的时候,淌崖部落的族人已经开始了挖陷阱,他们是第一次挖,沒有什么经验,好在工具不缺,可见淌崖部落的确是整个部落联盟之中最为富有的。

    因为小绒球现在的外观,莫忆儿怕他吓到这些族人,就沒让小绒球直接和她一起过來,带她和族人们交谈了一会儿,才告知他们小绒球这段时间要以金狮的形态出现在大家面前的事情。

    即便族人们都有了心里准备,还是被小绒球霸气v5的样子震得够呛。

    要不是早就知道了他的身份,早知他不会攻击族人,这些族人也会被吓个半死。

    小绒球闲暇之余也会活动活动利爪,用利爪來挖陷阱一人抵十人都不止。他的神威再次让族人们震撼,同时也更加崇拜佩服。

    族人们都是崇拜强者的,小绒球和莫忆儿的出现给他们带來了希望,有小绒球坐镇,他们坚信外部落人不会得逞。而莫忆儿本身,也是一个励志的典范。

    一个女人都会强大至此,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强大,当然,他们也不知道莫忆儿是因为吃了小绒球爷爷给的神奇东西才变得这么大力和速度快。

    莫忆儿也不会去解释,这样给他们一个希望,让他们知道,只要努力,就会更强,更能突破自我。

    给他们划定了挖陷阱的范围,并且把每个要挖陷阱的地方都仔细告知他们,莫忆儿和小绒球踏上了返回淌崖部落山洞的路。

    他们是來做技术指导的,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做苦力。不过莫忆儿和族人们说,会偶尔过來找他们。

    说了再见,莫忆儿和小绒球刚要离开,谁知却发生了意外。一个站在草丛边的男子忽然大叫着坐到地上,手捂住自己的一只脚,哀嚎不已。

    莫忆儿连忙走过去查看,之间他一只脚扎着一支很尖利的东西,似剑,却不是剑。材质非树木,黑黑的,也不是石器。但更不会是铁器。

    “这是什么,”莫忆儿疑惑的蹲下。

    “这是刺虫,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被刺虫给刺到了,”一个男人已经帮他把尖刺拔了出來,并且用兽皮捂住止血。

    莫忆儿这才收起好奇心,从兽皮袋子里拿出草药來给男人。等血止住,包扎好了,才问:“什么是刺虫,”

    “刺虫就是一种满身都是这种刺的家伙,很厉害,不过咱们领地中很少有,只有几吶部落中才多那个东西。”有人耐心的给莫忆儿解释,完全沒有因为她不知道而笑话她。

    “怪不得我以前都沒见过,那这个刺伤他的刺虫还会不会在附近,我们把它抓住看看吧。”莫忆儿对这个尖刺很感兴趣,如果能用來做武器便更好了。

    “这……刺虫倒是不难抓,只是它的刺太尖利,会伤到手。”男人有些犹豫。

    “沒关系,我來。”小绒球早已经在旁边等得不耐烦,说完这句就往草丛中窜去。

    原始社会的草丛可是和二十一时间不同,草丛广阔,草也非常高,很有可能一个人进去之后从外面就无法发现。亏得小绒球高大、威猛,进去之后还能看到片片金光在草丛中闪來闪去。

    不过,这刺虫个头不大,草丛又太大,若不是小绒球寻着气味找的,还真是难以找到。

    ☆、第19章拔刺

    找到刺虫之后小绒球沒有攻击它,只是拦住它的去路。刺虫先是炸开浑身的利刺想要刺伤小绒球,但小绒球特别的灵活,刺虫根本占不到他的身边。

    刺虫也是个狡猾如狐狸般的动物,见进攻不成,便开始装死。小绒球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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