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
    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
    摇篮摇你快快安睡,
    睡吧,睡吧,被里多温暖。
    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爸爸的手臂永远保护你。
    世上一切幸福的祝愿,
    一切温暖全都属于你。
    睡吧,睡吧,啦……
    凌晨两点二十八分。
    一排22个衣着妆容全都光怪陆离的男男女女双手抱头,整整齐齐的双膝跪倒在路边,跟着面前五米之外路面上摆放的一只手机里传来的曲调,一起轻声哼唱着舒伯特的《摇篮曲》。
    “声音太大了,要轻声哼唱。”
    杨逸正在一边挨个查看雅库扎的摩托车,他头也不回的训斥:
    “你们是唱摇篮曲还是学狼嚎呢?”
    ‘明明是你说话的声音更大……。’
    暴走族们可怜兮兮的想着,但没有一个人敢于把这话说出口。
    他们中7个女生还好,只是脸上挨了两巴掌,略有肿胀。
    那15个男生现在的状态可是狼狈极了——鼻青脸肿,鼻孔嘴角有明显的血迹,有人跪在那里还在不断微微发颤——那是杨逸下手有点没轻没重,打的他们臂骨骨折了。
    现在,在这些暴走族眼里,杨逸简直就是一个狂暴的怪物,他刚才就像是卡车一样直接冲过来,把他们全都打得趴在地上起不来。
    既然战斗力差距那么大,自然没人胆敢违背怪物的命令。
    唱摇篮曲就唱摇篮曲吧,至少这怪物没有杀了他们,也没有对女孩子做不好的事。
    就是始终重复这一首曲子未免太单调了,咱们能不能换一首?
    “行了。”
    摇篮曲重复到第九遍的时候,杨逸终于从摩托车之间抬起头来,他对着二十多个暴走族说道:
    “这辆这辆和这辆,这三辆摩托留在我这,三天后去阿龙的店里取。”
    那三辆车是这一小群暴走族最得意的装备,全都是花了大价钱的改装车。
    不过,在雅库扎的世界观里,拳头大就是真理,杨逸想要就留着吧。
    至于三天后找阿龙……,难道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是阿龙的人?为什么没在阿龙那里见过他?
    这些暴走族里本来就有阿龙的人。
    “走吧走吧,都走吧。”
    杨逸微笑着向他们挥挥手,用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道:
    “都回家睡觉觉。”
    暴走族们抬头看看杨逸的脸色,确认他确实放过他们了,于是带着些许的疑惑,以最快的速度一哄而散。
    “真是的,替他们的父母教育他们,连一声谢谢都没有,真没礼貌。”
    杨逸摇摇头,不再理会这些逃得比兔子还快的混混,转身一辆辆把摩托车推到自己租住的公寓楼下。
    他当然不是想要抢夺这几辆破摩托,杨逸只是想对它们进行一些改造——然后再卖给暴走族。
    既然身为暴走族,那么机车自然是他们最重要的装备。
    在扶桑,能被暴走族选定为座驾的机车,最少也在40万円以上,如果是私下里的改装车,则会至少溢价两倍以上。
    在末世的时候,改装机动车辆是一门不错的谋生手段——当时街道上到处都是废弃的机动车,原材料和各种配件都很好找,但那些和平时期制造的经济适用型私家车用在末世纯属找死。
    因此,那个时候,能够在扶桑的道路上奔驰的机动车,无一不是经过多重改装的车辆。
    性能方面的话,末世流行的车辆以厚装甲、重火力、澎湃的动力为目标,油耗、经济性之类的指标则是可有可无。
    就像和平时期的私家车在末世根本没人要一样,末世时期的改装车在和平时期也肯定没什么人喜欢——暴走族除外。
    对暴走族来说,能以更强劲的动力轰出更大的噪音,以及能做到短时间内无以轮比的风驰电掣,那就是好车子。
    做到这一点,对杨逸来说倒是一点都不难——无非就是特化机车的某个性能,舍弃包括适用性、性价比之类在内的部分指标而已。
    本质上与末世改装车没有太大不同。
    甚至,杨逸还能专门进行车辆拼接改造,这样,一旦特化的发动机发生故障(500公里行程之内必然报废一台发动机,跟坦克发动机寿命相仿),那么使用者可以在十分钟内徒手更换!
    这也是末世车辆,或者说整个末世的特色——一切都是可抛弃可更换的消耗品,不仅仅是车辆,也包括人命。
    ……
    这一天是星期天,杨逸没有去学校,他从夜里的三辆战利品中选出一辆品相最好的,骑着它直接前往几个街区外的一家机车修理店。
    这家店是一间占地面积不小的白色铁皮屋,此时对开的大门敞开着,从门口可以看到里面有一辆集装箱卡车正在进行改装,几个穿着白色工装的工人正在那辆卡车附近忙碌,再往里还有一排排摩托车和堆积如山的车辆配件。
    杨逸加大油门,一路火花带闪电,直接从敞开的大门轰进店里,几个工作人员差点被撞倒,惊叫着跳到一边。
    “阿龙!”杨逸停在店内,用腿支撑着摩托,对着维修店深处大喊:“阿龙,你在哪?出来,来生意了!”
    这家店的老板叫做泷川浩,附近的暴走族们通常称呼他为阿龙。
    这个时间点上,阿龙应该是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却已经混了十多年雅库扎,不过他退休同样很早,现在已经不怎么做那种凌晨出去烧轮胎,制造噪音扰民的事了。
    不扰民不代表金盆洗手,他的这家店主要业务是为暴走族的座驾提供改装业务,也替一些雅库扎成员代销各种来历不明的东西。
    这小子自己就是个改装机车的高手,末世初期的几年,他活的很滋润,当时杨逸跟他合作过几次,彼此也算是熟悉。
    当然,现在的阿龙肯定不认识杨逸。
    “喂!你小子是干什么的!啊?”
    雅库扎的店员自然不是什么好鸟,这些家伙拿着扳手,锤子,撬棍之类的玩意,神色不善的围了上来。
    “我找阿龙,小喽啰滚到一边去。”摩托车熄火,杨逸拔下钥匙,站立在机车旁边:“去叫阿龙出来。”
    “我不记得我有认识一个华国人。”一个冷冷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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